作者:飞行部十一大队张纪伟
安全是民航业的生命线,飞行训练作为筑牢安全防线的核心支撑,其质量直接决定民航安全水平。当前,民航局全面推行飞行员技能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PLM),我国民航飞行训练已从传统 “经验驱动”,迈入 “规章引领、数据支撑” 的科学化新阶段。飞行教员作为训练实施者与质量把关人,其能力是安全关键,唯有打造数量充足、素质过硬的专业化教员队伍,才能切实保障民航飞行安全。
从全球看,基于胜任力的训练与评估(CBTA)是提升航空安全的核心战略,国际民航组织(ICAO)、欧洲航空安全局(EASA)出台 CBTA 飞行教员培养规范,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发布指南明确教员资质、能力与培养流程。在国内,CBTA 理念持续深化:2012 年民航局首次在多人制机组驾驶员执照训练引入 “基于能力的培训”,2023年《循证训练( EBT)实施方法》进一步明确 CBTA/EBT 飞行教员资质与能力指标,相关制度日趋完善,为教学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当前正值民航飞行训练全面转向CBTA模式的关键时期,教员的角色价值愈发凸显——我们不仅是飞行技能的“传帮带”者,更是训练质量的核心管控者。结合国内外规章要求、行业实践与评估体系,我将飞行教员应具备的能力归纳为以下三大类:
一、基础资质:迈好教学的“第一步”
基础资质是成为飞行教员的“敲门砖”,须严格符合《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合格审定规则》(CCAR-61)、《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1)等规章要求,具体包括:有效的体检合格证、相应等级的飞行执照、达标的英语等级、足够的飞行运行经历,以及经官方认可的训练资格等。
二、核心能力:撑起教学的“硬实力”
根据IATA Guidance Material and Best Practices for Instructor and Evaluator Training以及《循证训练 (EBT)实施方法》(AC-121-FS-138R1),我把飞行教员的核心能力分成了技术能力和非技术能力两大维度:(需说明的是,其中技术能力的要求源自上述文件,而非技术能力部分在《循证训练(EBT)实施方法》中尚属“留白”状态;本人结合理论学习、多年教学及受教经验,对该部分内容进行了补充和总结。)
(一)技术能力直接关乎训练的专业性与安全性,是教学的核心基础,主要包括以下两部分:
- 飞行员9大核心胜任力:这是我们开展教学的“基本功”,飞行教员需率先融会贯通,方能有效传授学员。具体包括知识应用、规章与程序执行、航径管理(人工或自动)、沟通能力、领导力与团队合作、情景意识、工作负荷管理、问题解决与决策能力。
2.4项专属教学能力:包括管理学习环境、专业教学能力、与学员互动、科学评估能力。
(1)管理学习环境能力是教学实施的重要基础。教员需系统规划与周密准备训练所需的设备及资源,明确训练目标与角色分工,精心设计并有效管理贴合训练目标的场景条件,同时对当天所涉及的飞行科目与剖面特点进行细致讲解。在教学过程中,应将威胁与差错管理(TEM)融入训练的全流程,并在适当时机以恰当方式实施干预指导,灵活应对环境变化,最大限度减少训练中断。通过合理统筹时间、教学媒介与设备资源,确保训练目标高效达成。
(2)教学能力是提升训练实效的核心。教员应严格依据批准的资料和训练大纲,选用合适的教学方法,确保教学内容贴近实际运行,兼具相关性与真实性。在教学过程中动态调整科目强度,持续评估学员的胜任水平;训练内容应具备可操作性、实用性和明确的目标导向,同时采用以学员为中心的反馈方法,鼓励学员开展自我评估并自主纠错,促进其高效掌握知识与技能。
(3)与学员互动能力是拉近教学距离、建立信任关系的关键。教员应以耐心和同理心为基础,主动构建互信、明确的师生角色认知,通过有效指导和针对性支持激发学员的学习动力。鼓励学员积极参与、互助协作;始终以身作则,展现专业素养、正直品行和良好的行为模范。教员应主动寻求和接受反馈,致力于持续自我提升,并全面支持公司及局方的训练目标与要求。
(4)评估能力是检验教学成效与推动持续改进的重要保障。教员应严格遵守公司及局方的相关要求,提前向学员说明评估流程,客观公正地进行评分,并依据评估结果提供清晰、建设性的反馈。教员需定期反思自身教学表现,明确发展需求,主动征求他人意见,实现教学品质与个人能力的循环提升。同时,应如实反映训练系统的优势与不足,为持续优化公司训练体系建言献策。
通过多年模拟机受教经历与持续学习积累,我认为一名优秀的飞行教员可在教学过程中通过以下方式系统展现其优秀的教学能力:
开展教学活动的首要前提是严守 “规范性底线”—— 必须严格依据公司审定通过的教学大纲组织教学,严禁以个人经验随意调整教学内容。
在教学方法选择层面,需兼顾 “针对性” 与 “实用性”:针对新学员,宜采用 “示范 - 模仿 - 纠错” 的阶梯式教学模式,如发现新学员在处理 “发动机失效” 科目出现问题时,教员先在模拟机上完整演示标准操作程序,再指导学员分步开展模仿训练;针对复训学员,应采用“问题导向式教学”。例如,若发现学员在执行非精密进近时,表现出对下降剖面控制不稳定、选择继续进近还是复飞决策迟疑等问题,待训练结束后,教员可借助模拟机QAR数据及舱内视频回放,与学员共同复盘整个进近过程,重点分析其对于非精密进近程序、下降率管理以及复飞决断时机等环节存在的偏差。在后续课程中可进行针对性强化训练,从而有效提升其非精密进近表现的整体稳定性与可靠性。同时,教学中需动态调整训练强度,当学员操作规范、流程顺畅时,应减少干预,保障其自主掌控训练节奏。
贯穿教学全程的 “动态评估与反馈”,是确保训练实效的闭环保障:一方面,需持续跟踪学员胜任水平,如在模拟机训练中,通过“程序规范化”、 “操作精准度”、“决策合理性”等量化指标,动态判定学员是否达成阶段训练目标;另一方面,需引导学员开展 “自我评估”,每次训练结束后,先由学员自主梳理 “优势与不足”再由教员补充反馈,避免单向点评导致的信息偏差。反馈环节需遵循 “以学员为中心” 的原则:针对不足项,需提供可落地的改进方案;针对进步点,需进行具体性肯定,确保学员明确改进方向的同时,增强学习信心。
(二)非技术能力是教学的重要支撑力量,主要包括以下两部分: - 作风胜任力:如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对安全的敬畏心、始终遵守规章的自觉性——这些不仅是教员自身的职业准则,更是为学员树立的“榜样标杆”。
- 心理胜任力:如在复杂教学场景(如学员多次出错、突发训练问题)中保持情绪稳定,以及长期教学中所需的抗压能力、耐心和责任心,这些素质有助于持续输出高质量教学。
三、教学绩效转化能力:检验教学实效的“试金石”
仅具备能力还不够,能否将能力转化为实际教学成果,才是对教学水平的直接检验。该能力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
1.客观绩效达成:如完成规定的教学课时、参与公司课程开发、帮助学员提升考试通过率等“硬指标”,这是教员履职的基本要求。
2.主观质量优化:如积极配合局方和公司的质量检查、主动收集学员反馈、不断调整教学方法以改善体验,提升大家对教学工作的认可度,这是督促我们持续进步的关键。
对飞行教员而言,构建科学全面的教学能力体系,不仅是顺应行业发展的必然之举,更是守护民航安全责任的核心要求。未来,随着PLM体系的深化与EBT训练模式的全面落地,我们更应不断打磨自身能力,共同为公司飞行训练质量的提升、为中国民航的高质量发展筑牢人才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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